更多精彩 >

联合建设“一带一路”已成为中国和新加坡合作的重点

2020-10-12 17:22   来源: 互联网

新加坡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联合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中新合作的重点和亮点,两国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发挥了各自的优势,携手构建了连接、金融支持和第三方合作三个平台,并积极开展了专业服务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今年10月,中新两国迎来了建交30周年。几天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新加坡总统哈利玛交换贺电,讨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谈到富有成效的务实合作。两国领导人表示,愿以建交30周年为契机,继续以"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联合建设为主线,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促进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如何成为中新合作的主线?这是因为新加坡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中新合作的重点和亮点。"我们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有效促进开放,联动,包容,共同发展目前,两国已签署多项合作协议,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共同打造互联互通,金融支持,第三方合作三大平台,积极开展专业服务等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和新西兰(重庆)的战略连通示范项目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实践。在该项目的框架下,国际陆海贸易的新渠道与北部的"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的海上丝绸之路"和南方的印度支那半岛相连。它形成了"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西部地区之间的完整联系。这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旗舰项目。该项目不仅提高了传统的海陆连通性和时间效率,而且为数据、人才、科技和金融开辟了新的渠道。目前,工程建设已进入规范阶段,完整的环线建设已初具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image.png

新加坡是东南亚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基础设施连通性是 "一带一路倡议" 建设的核心领域。越来越多的中国承包工程企业选择新加坡作为区域总部。2018 年 10 月,新加坡企业发展委员会和金融管理局联合设立了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为中新企业在 "一带一路倡议" 下参与亚洲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一个平台。新加坡是 "一带一路倡议" 建设的早期参与者和坚定支持者,目前正在通过基础设施联通、金融联通、第三方合作、专业和法律服务四个平台参与 "Song 倡议" 的建设。


他说:"中新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是非常光明的。新加坡作为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在为" 一带一路倡议 "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新加坡是仅次于中国香港的第二大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中国金融机构利用新加坡作为金融和货物配送中心的地位,积极创新和开发" 一带一路倡议 "金融产品,努力增强中新两国在" 区倡议 " 建设中的投融资服务功能。为了防范风险,中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已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合作,加强监管体系的对接。


中新三国市场合作稳步推进,两国企业联合赴第三国参与 "一带一路倡议" 建设,取得初步成果,如中国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新加坡兴桥腾飞集团在印度合作开发建设园区,富春控股集团与新加坡叶水福集团合作发展 "创业板" 物流产业 ",中国咨询集团与新加坡胜宇集团在" 倡议 " 框架下合作开展相关项目。

image.png

中新两国在专业服务领域的合作方兴未艾。中国是新加坡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来源,而新加坡则是中国第二大外籍服务目的地。两国有关机构在国际争端调解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合作,为 "一带一路倡议" 的建设提供了 "软环境" 支持。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签署谅解备忘录,合作建立 "一带一路倡议跨境合作" 争端解决机制。


回顾 "一带一路倡议",中新合作从小到大,春华秋什,成果丰硕。中新双边贸易不断扩大,双向投资不断增加,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合作领域逐步拓宽。


目前,两国领导人发展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关系的共识和强大势头日益增强,多边主义和贸易自由化的共同愿景,以及两国在各个合作领域和市场上的互补性,使两国合作关系超越了双边范围,在区域和国际两级发挥了示范作用。


期待着中新两国的 "一带一路倡议" 合作,两国有着广泛的观点、活力和广阔的前景。两国将利用两国各界人士欢迎的 "一带一路倡议" 合作起步早、起点高、规模大的特点,深化互联互通、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扩大服务贸易、食品安全、法律与司法、防疫防控、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绿色投资等领域的合作,为高质量的 "一带一路" 联合建设发挥示范和主导作用。我们将共同贡献智慧和力量,造福两国人民,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商投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投诉建议 | 网站地图 | sitemap |